畫面會說話 女控遭偷拍性愛片被打臉
台北市一名40多歲女子2017年和林姓男友分手後,控告男友先前擅自偷拍兩人的性愛影片,還傳給她的朋友,涉犯妨害秘密等罪,但林男到案喊冤,表示當時經過女方同意才錄影,也沒有將影片傳給別人。台北地檢署勘驗性愛影片,發現畫面正對著女子的臉,距離近到幾乎就在眼前,女子不可能沒發現,因此認定林男罪證不足,今將他不起訴。新北市叫小姐
40多歲女子提告指出,2017年她突然從朋友口中得知,有人利用她的臉書帳號傳送她和林男的性愛影片,她才驚覺被偷拍,懷疑林男用她的名義散佈兩人性愛影片,憤而提告。台北出差叫小姐微信line
但林男到案喊冤,他坦承曾經拍下兩人性愛影片,但強調都是經過女友同意才拍攝,而在他手中的性愛影片早就被他刪除,他不可能又利用女友臉書傳送影片給其他人。
檢察官認為,女子一開始稱,她懷疑林男是以她的名字創造一個新的臉書帳號,再傳送性愛影片給她的朋友,之後卻又改稱,「他應該是看我的小本子寫的帳號密碼,登入我的帳號,傳影片給我朋友」,前後供詞不一,又無法提供收到性愛影片的友人聯絡方式,無法證明林男散佈兩人性愛影片。林口叫小姐
另外,檢察官勘驗兩人的性愛影片,發現拍攝角度特寫女子臉部,女子眼睛微微張開,不可能沒有發現男友正在拍攝,因此認定林男罪證不足,將他不起訴。